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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开听证丨让司法阳光可感可悟

【字号:    】        时间:2025-08-15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倾听人民群众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有效形式,也是检察机关自身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举措。人民监督员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表,监督和参与司法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发展趋势。

本期介绍的是广水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章培培,她是广水市应山街道南关社区干部。从2018年任选人民监督员后,她积极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等一系列活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句话无疑是对检察听证工作的最好注解。自2018年,经随州市司法局、广水市人民检察院选任,我有幸成为广水检察院首届人民监督员。接过鲜红的聘书,我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个全新的身份,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4年来,30余次、150余件案件听证的履职经历,让我收获颇丰,感慨颇多,进一步了解了人民监督员的工作内涵,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为民司法的初心。

学专业知识 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依法监督是我们的立足之本,作为人民监督员,我们需要不断充电,及时了解最新法律法规,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形成缜密法律思维。自担任人民监督员后,我平时工作之余,坚持学习《民法典》《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程序法和实体法知识,切实提高自己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了解检察听证工作程序和规范,努力充实检务工作知识,切实提高自己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检察院还为人民监督员订阅了《法治日报》《人民监督》等报刊杂志,通过学习,丰富了自己,开拓了视野,拓展了专业知识面,为听证履职提供专业知识支持。

为群众所想 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每次在参加检察院或司法局的公开活动时,我都会事先围绕主题认真调查研究,认真准备发言材料,力求使每一次发言、每一条建议都能反映出群众所想,能对相关工作有所促进,让自己的监督工作更有作为,更有意义。2022年8月,我参与了一起非法捕捞案听证。检察院把听证会地点“搬”至徐家河水库,在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和拟作不起诉理由,重点解读了禁渔期、禁渔区和禁渔工具的有关规定,充分阐述了推行长江十年禁渔、实施生态修复的重要意义。为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在检察官和听证员的教育引导下,涉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同意购买鱼苗在徐家河水库增殖放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让“捕鱼人”变“补鱼人”。最终,在多方的协调下,对8名犯罪嫌疑人做不起诉处理。看到当事人重塑三观、懂得感恩,我们也很欣慰,一个小案关系一个家庭三代的人生。对此,我们所做的一切努力最终改变他们的命运,带来的希望,所有的辛苦和付出都是值得的。

敢于说真话 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司法机关赋予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依法独立发表监督意见的权利,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是我们的工作职责,所以,在履职过程中,我始终牢记要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依法、独立、公正履行监督职责和使命,敢于说真话,实现对案件办理的有效监督,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案件的公平正义。

几年的履职经历,让我深刻的领略了检察机关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方面的作为与担当,体会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改善检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监督活动的重要作用。今后,我将倍加珍惜每次参与监督的机会,努力提升自己,做一名专业可靠、责任心强的人民监督员,为“法治广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擦亮司法“底色”,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