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消费安全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对于检察机关而言,守护消费者权益绝非一日之功,而是贯穿全年、融入日常的职责使命。
广水市检察院始终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从打击犯罪、公益诉讼、行政监督、普法宣传四个维度精准发力,以高质效履职办案织密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用心用情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严厉打击犯罪,以“零容忍”态度筑牢民生底线
从一粒米到一剂药,从一颗种子到一瓶水,每一件消费品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广水市检察院始终保持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特别是对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农资等领域的犯罪,坚持依法快捕快诉、从严惩处。
该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将监督关口前移,强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围绕犯罪链条深挖细查,确保全链条打击、无死角追责。在近日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销售伪劣产品案中,该院不仅紧盯犯罪链条,准确锁定全部涉案人员,更在对主犯依法从严惩处、精准打击的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罚当其罪、不枉不纵。同时,注重将释法说理贯穿办案全过程,促使被告人真诚认罪悔罪,从思想深处消除其再犯隐患。以法为剑,守护民生,该院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菜篮子”“米袋子”和“药箱子”,以扎实的检察履职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提升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推进公益诉讼,以“我管”促“都管”守护公共利益
广水市检察院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聚焦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消费领域侵犯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扎实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行动。
在办理某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中,面对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缺失、行政机关监督职责交叉等复杂局面,该院通过深入调查研判,精准区分责任,分别向相关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主体协同履职,有效破解了“多头监管”可能造成的责任盲区。该院以此为契机,推动建立了跨部门协作机制和区域专项整治,推动从个案整改向区域行业治理延伸,实现从个案纠正到制度完善的跨越,以检察履职的“我管”促进行政机关履职的“都管”,凝聚起全社会共同守护公共利益的强大合力。
强化行政监督,以“检察建议”助推行业规范发展
法律监督的价值,不仅在于事后的惩处,更在于事前的预防和事中的纠正。广水市检察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深化与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动协作机制,通过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形成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合力,推动市场监管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治理”转变。
该院积极探索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的新路径,充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消费投诉举报信息、行政处罚数据进行比对分析,智能筛查监督线索,精准发现消费领域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为强化行政检察监督提供精准导向。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该院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全面掌握辖区内风险隐患的分布特征与成因规律。在此基础上,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其开展专项整治、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问题从源头上得到系统性解决,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筑牢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治防线。
开展普法宣传,以“接地气”的方式提升维权能力
保护消费者权益,离不开消费者自身维权意识和能力的提升。广水市检察院积极延伸检察职能,组织检察官深入社区、商超、市场、学校等,常态化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以案释法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耐心解答群众关于网络购物、预付卡消费、识假辨假、遭遇消费欺诈如何维权等方面的疑问,并重点讲解证据保留技巧和维权途径。力求用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方式,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与安全感。
下一步,广水市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情况、新问题,持续推动“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在打击犯罪与源头治理上同向发力,以高质效法律监督促进行业规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与安全感,为护航广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优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