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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0-11-19      

 

——  2017年 12月22日在广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曹永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我院荣获“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提名单位、广检微信公众号入围“全国检察微信影响力30强”、2件案件被高检院评为“基层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优秀案件”、1名检察官被省院评为湖北省第三届“检察业务专家”、1名检察官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论文三等奖”。

一、主动服务发展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坚持立足职能积极作为,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作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服务发展担当。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刘某等7人生产、销售伪劣白酒犯罪依法提起公诉,净化了市场环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准逮捕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5人;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嫌疑人13人提起公诉。建立一站式、深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四位一体”综合检察监督服务平台,服务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筹措资金4万余元,帮助驻村发展油茶、清茶产业。与贫困户结对子,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与市20家非公企业建立联系制度,深入开展“检企共建”活动,通过调研走访、法制宣讲等形式,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50余次,主动到中广核湖北广水余店、寿山风电场、湖北毅兴智能装备项目部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和开展专项预防。开辟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依法对涉企盗窃、职务侵占等犯罪嫌疑人12人提起公诉,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增长保态势的系列措施要求,深入永阳防水、大洋塑胶等非公企业走访调研,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向广水市工业园区厂矿企业发放宣传传单3000余份,提供各类法律咨询350人次。

(三)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犯罪7件13人。其中,滥伐林木1件1人、非法狩猎1件2人、非法占用农耕地1件1人、非法采矿4件9人,提起公诉2件7人。迅速出台了《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方案》,该方案呈送市“四大家”领导阅后,当天得到各位领导的批示。为推进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林业局联合行动,在我市城区至乡镇的主要干道上建造百幅生态公益广告,以增强市民环保意识。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立案监督3起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会同公安局、水利局、交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府河广水河段的非法采砂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保护了我市生态环境。

二、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民生检察为重点,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依法受理提请逮捕案件235件282人,与去年同比上升23.34%和7.63%,批准逮捕案件196件238人,与去年同比上升29.80%和35.23%;受理审查起诉389件483人,与去年同比上升56.85%和78.88%,提起公诉346件389人, 与去年同比上升58.71%和64.83%。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该类犯罪嫌疑人53人,提起公诉50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医闹”犯罪行为,对犯罪嫌疑人徐某等4人到市一医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依法迅速作出批捕、起诉决定,保障了社会稳定。

(二)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扫黄打非”、涉枪涉爆和互联网金融领域整治专项工作,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钟某、赵某等6人利用网络购买公民个人信息,依法批捕2人,不捕4人。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全方位开展分案起诉、心理干预和案后帮教等,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批捕涉罪未成年人11件19人,不捕3件4人;公诉10件12人,不诉2件2人。法律援助13人,不诉后跟踪帮教3人,犯罪记录封存8人。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厚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基础。选派19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参与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注重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做到严格依法办案与防范化解矛盾相结合,运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释法说理等机制,对当事人和解的轻刑犯罪从宽处理,依法不批准逮捕39件46人,不起诉26件27人。认真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健全完善检察长接待日、领导包案等制度,引入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处置化解信访案件,提高办理答复公信度。依法妥善办理群众信访128件186人,举报线索13件46人,检察长接待16件59人,办理刑事申诉2件2人。

三、始终坚持惩防并举,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党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规范侦查,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持续保持反贪高压态势。端正司法理念,遵循检察规律,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办,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办案效果进一步凸显。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大要案24件24人,其中贪污、受贿等案18件18人,渎职侵权案6件6人;10万元以上大案8件,科级干部6人。如依法查办了广水市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曹某受贿案,广水市吴店镇、郝店镇原城建站站长赖某、黄某、李某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案。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万元。

(二)自觉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严格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建立受理、评估、交办和督办机制,确保重要线索及时核查,实名举报及时答复。加快推进检察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借助检察信息化促进职务犯罪侦查更加规范。树牢“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理念,始终保持省级规范办案区。严格遵守相关办案规定,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完善律师接待、律师会见等制度,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和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落实案件审查报备报批制度,自觉接受纪检部门、人民监督员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确保所办案件“立之能诉、诉之能判”。

(三)坚持标本兼治源头预防。通过建立广水街检察室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曹塘角社区法治教育基地,将法治宣传和廉政文化送到老百姓家门口。深入机关、企业、乡村、学校、社区,开展预防宣传32次,3万余人接受教育,进一步扩大了预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深化检察建议工作,结合办案剖析发案原因,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2件。坚持正本清源,全面推行行贿档案查询制度,开展行贿档案查询2475件6586人,坚决杜绝“不良记录者”参与市场招投标,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深入分析职务犯罪发案态势,提出预防对策,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有效参考。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把党的廉政理念传递到千家万户。

四、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坚决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促进司法公正廉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适时提前介入、案件信息通报等制度,建立重点案件跟踪、量刑建议等监督机制,强化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非法取证、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的监督。提前介入公安侦查1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件;纠正漏捕23人、漏罪18人、漏犯5人,对侦查活动提出纠违意见17件,均被采纳并纠正;完善审判监督机制,提出抗诉3件。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13件16人。

(二)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与看守所实行联网联控,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违法14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5次,确保看守所无超期羁押。注重保障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协助看守所为230名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提供法律帮助。对310名社区矫正对象执行动态监督,有效防止脱管、漏管、虚管现象。积极履行刑事执行监督新职能,督促有关部门对36名无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变更强制措施;主动开展财产刑案件执行专项检察,对4件财产刑案件提出检察建议。

(三)强化民事行政监督。适应《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修改新要求,运用多元化监督手段,积极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4件。其中,民事审判违法3件、民事执行监督5件、行政审判违法1件、行政执行监督5件。积极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督促履职案4件。其中,提出诉前建议2件、移送起诉2件。同时,对人民法院裁判正确的案件耐心做好申诉人服判息诉工作,有效维护司法权威。

五、全力推进各项改革,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等改革精神,确保工作不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

(一)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继续落实内部机构整合和办案运转模式。成立了“八部一局”内设机构。完善检察官权限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办案责任制,检察官对其职权范围内所作出的决定负责,进一步优化以检察官为主体的办案工作流程。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领导岗位入额检察官办案细则及考核办法》,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检察长、副检察长亲自办案,进一步突出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和考核。开通监督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信箱,广辟监督渠道,实现对检察官监督的全覆盖。

(二)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要指示和省、市有关监察体制改革会议和文件精神。组建专班扎实开展“四项清理”工作,保证了专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召开专题党组会议6次,迅速凝聚起坚决拥护改革、积极投身改革的思想共识,保障改革工作方向正、步伐稳、效果好。积极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对接,梳理涉改实有人数及人员信息,严格转隶人员的政治素质和资格条件,严把政治关、廉洁关,了解和掌握转隶人员思想状况,开展逐人逐一谈话,增强转隶人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为顺利转隶打下了扎实基础。

(三)深入推进其他改革工作。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加强对证据合法性审查,严把证据标准,通过强化审前过滤和诉前引导,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联络,深化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强化接受监督的各项措施,让人民监督员更了解检察、参与检察、监督检察。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严格公正司法,紧紧依靠人民监督员做好检察工作,并为他们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六、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坚持固本强基,着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推动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

(一)扎实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教育实践活动,院党组带头查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积极落实12项整改措施,确保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见之行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干警党性观念和宗旨教育,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开办检察道德讲堂,建立思想联络员制度,举办“讲身边事学身边人”宣讲活动,筑牢检察信念之基,常补干警精神之钙。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评查案件220件,落实巡察整改措施35项,有效解决了执行规定不严格、律师权益保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二)大力推进司法能力建设。坚持“文化育检、人才强检”战略,加快推进人才培养规划,修改和落实《青年干警轮岗》、《广水市人民检察院评选“优秀检察人员”活动实施方案》。坚持系统培训与案例教学、岗位练兵相结合,不断提高干警岗位技能。坚持以培养青年干警为重点,通过业务研讨、定期轮岗等方式,增设青年干警锻炼舞台,拓展检察人才成长空间。坚持开展各类创先争优活动,通过组织文体兴趣小组、书画摄影展等活动,积极营造良好氛围,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有12名干警受到各级表彰奖励,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三)从严抓实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推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检公开承诺、干警廉洁办案制度,举办廉政文化主题月活动,干警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细化“一岗双责”要求,突出对班子成员、关键办案环节的监督;坚持重要事项、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有效干预;依托网上办案平台,实行对办案全程的动态监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大检务督察力度,确保干警不踩纪律红线、守牢法律底线。队伍无违纪违法现象,群众满意度逐年攀升。

七、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改进各项检察工作

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受监督”思想,不断完善检察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执法活动报告制度。今年来,职务犯罪预防、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5次,诚恳接受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落实并及时给予回复。开展人大代表联络活动,通过走访座谈、观摩评议庭审等形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和干警执法执纪的意见建议。落实人大代表沟通联系制度,检察长与省、市级代表结对联系,定期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为各级人大代表订阅检察报刊、编送《检察情况反映》内部刊物,促进代表联络工作常态化,努力为人大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二)积极推进民主监督。加强与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联系,经常性通过检察工作通报、走访座谈等形式,诚恳听取意见。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16件。其中,监督不起诉案件5件、撤销案件11件。针对职务犯罪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真诚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意见。

(三)全面深化社会监督。大力推进检务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检务。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月、举报宣传周活动,主动邀请群众参观检察窗口、办公办案场所;利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公开案件程序信息436条、法律文书367份,公布重要案件信息28件,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注重保障律师权利,制定《案件听取律师意见》等制度,优化律师案件查询、阅卷服务,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高度重视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回应和妥善处置媒体网络热议的涉检事件。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市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我们的工作仍有不少差距和不足:一是保障发展、服务群众的措施仍不够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一些监督工作仍较为薄弱,法律监督职能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检察人才断层现象仍较为严重,队伍职业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检察信息化建设仍滞后于检察发展的形势需要,检务综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我院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在此,我代表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强化检察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一、在服务发展大局和维护社会稳定上再作新贡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找准服务新广水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更加主动保护创新创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尤其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关注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环境资源领域监督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全力推进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同频共振。

二、在保障非公企业和增强办案效果上再建新业绩。“检察护航”行动为抓手,创新检察服务企业措施,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积极构建常态化、系统化的服务机制。进一步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充分运用检察职能,解企业之难、排企业之忧;进一步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着力构建“亲”“清”检商关系。

三、在强化法律监督和化解社会矛盾上再创新成效。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加大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民事行政裁判、执行等活动的监督力度。全面强化人权保护意识,注重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各项权利,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落实不捕不诉释法说理制度,依法促进刑事和解,全面推行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案件,科学应对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四、在推进检察改革和促进社会治理上再获新进展。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按照中央和上级院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改革,积极落实分类管理,不断完善检察监督制度。不断探索法律监督触角延伸的新途径,公益诉讼等工作。加强与各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的互动交流,促进形成党委领导、共同参与、优势互补、效能共显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五、在加强队伍建设和提升检察公信力上再求新作为。以检察队伍职业化为目标,大力推进业务骨干人才建设,加大制度化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干警法律监督能力和队伍专业化水平。坚持从严依规治检,严格规范司法办案,狠抓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干警八小时外监督,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法违纪问题。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以公开赢公信,以公正赢满意。

各位代表,“美丽广水”的画卷已经徐徐展开,检察“十三五”的宏伟蓝图正在描绘。在新的一年里,市检察院将按照市委、上级检察机关和本次人代会的部署,牢记党的重托、人民的期望,坚定领先之志,善谋率先之策,为建设“县域经济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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