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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0-11-19      

 

——2016年12月19日在广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曹永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落实市七届人大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我院先后被省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案件受理接待中心先进单位”、全省“检察信息先进单位”、全省“反贪污贿赂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连续五年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先后有13名干警被省院授予“先进检察官”、荣记“二等功”、“优秀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

(一)注重促进发展与强化服务相结合,始终坚持做发展经济的参与者

 1、积极探索服务发展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了《优化法治环境十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工作职责,形成分片帮扶工作格局,增强了服务效果。召开优化法治环境工作会议20次,解决阻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18个;与市属30家企业建立经常性联系机制,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等重点环节,协助建章立制19项;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22件,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和经营秩序。对湖北省风机厂、永阳防水等20家重点骨干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赢得了企业界朋友们的广泛好评。

2、努力拓宽服务发展工作渠道。投入资金数万元,积极参与全市农村网格化管理建设,对驻村网格化管理事务进行协调。以广水街道检察室为平台,延伸工作触角,对涉及民生保障、工程建设等领域的社会治理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8件。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对新农村建设、惠农资金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立案43件43人。

3、不断改进服务发展工作方式。依法查处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9件,受理群众反映民生的诉求46件次。积极参与“三万”活动和支援桃园村建设,筹集近30万元帮助解决群众困难、支援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精准扶贫,与驻村贫困户结对帮扶,筹措资金共计42万元。参与打击城乡结合部小产权房违规建设专项行动,依法从快批捕违规建房过程中暴力抗法案件2件,查处利用治理违建职权从中以权谋私职务犯罪6人,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注重依法打击与化解矛盾相结合,始终坚持做群众利益的维护者

1、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受理提请逮捕1237件1356人,环比上升7.9%和8.2%;批准逮捕1006件1130人,环比下降5.6%和6.1%;受理审查起诉1596件1762人,环比上升8.3%和8.7%;提起公诉1453件1518人,环比上升7.9%和8.1%。注重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犯罪、侵犯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利的严重暴力犯罪及多发性侵财犯罪325件368人,做到了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坚持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非法获取国家秘密、诈骗、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各类犯罪5件14人,净化了网络环境。

2、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慎捕慎诉机制落实,积极主导刑事和解、开展释法说理。对初犯、偶犯以及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共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52人,不起诉70人。进一步增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开展社会调查、跟踪帮教,减少社会对抗,依法对14名涉罪的未成年人作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3、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共办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来信来访507件523人。其中,举报线索244件260人,信访案件全部进行了有效处理。开展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工作,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合理表达诉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如依法对以违法闹访要挟商务局领导的熊某某、刘某某等人以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熊某某等人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三)注重查防并举与规范司法相结合,始终坚持做反腐倡廉的推动者

1、突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34件134人,环比上升8.2%。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11人,环比上升7.5%;渎职犯罪23人,环比上升9.6%。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自觉接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强化与各职能部门横向纵向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依法查办了一批大要案和一批损害民生民利的案件。如我市杨某、张某等人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资金16万元贪污案;刘某虚列工程量,套取4万余元工程款贪污案;依法查处行政执法、司法领域职务犯罪4件4人。根据省院侦查指挥中心交办,依法查办了湖北省葛店开发区鼎盛置业有限公司单位行贿400万元案;中铁十二局汉宜高铁建设指挥部史某、赵某等11人贪污、受贿、行贿、套取国家铁路项目建设资金重大犯罪窝案等。

2、全面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共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082件,开展立项预防调查12次、案例分析52件,开展各项主题警示宣传教育活动4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份。特邀省院领导为我市200多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讲授职务犯罪预防课。结合办案,向涉案单位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72份。预防专题报告每年在省院或高检院进行交流。

3、高度重视依法规范文明办案。紧紧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查摆梳理15类56个司法办案风险点。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对审查批捕、出庭公诉、接待群众来访等情况暗访47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坚持推行规范执法的“倒逼机制”,规范扣押冻结涉案款物,认真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审录分离、一案三卡等办案制度和办案区相关工作规定,实行责任倒查、一案双查。突出抓好办案风险评估,对所办理的案件进行全程监控和预警。充分利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系统在网上受理、阅卷、审批,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人为因素对执法活动的影响,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司法。

(四)注重诉讼监督与接受监督相结合,始终坚持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1、诉讼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强化对刑事诉讼监督。共依法立案监督106人,环比上升10%。启动刑事法律监督调查机制73件次,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2份;依法对案件作出不起诉56人,提请或提出刑事抗诉10件22人,纠正漏捕97人、漏诉36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9次。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1288件1439人,采纳率达96%。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严格执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等监督手段,强化对诉讼结果、诉讼程序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受理的151件民事、行政案件,全部得到有效监督。对37起不服正确裁判的申诉,耐心细致地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走访社区矫正机构156次,约见社区服刑人员177次,监督纠正了脱管漏管问题,协助做好了帮教安置工作。开展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检查29次,对“两所”进行安全检查200次,约见罪犯谈话328次,确保了监管场所的安全。

2、强化自身内部监督。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严格执行检察委员会案件讨论制度。30次对案件进行评查,157次对执法办案活动进行检务督察。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实行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常态化,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继续保持“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建立干警执法档案,落实办案质量“终身制”。积极探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自侦案件廉政回访,促进廉洁从检。

3、强化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采取通报工作、登门走访等方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认真办理和回复。妥善办理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督办、交办的信访件和事项17件,邀请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9场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33人次,征集批评和意见建议23条。先后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检察机关服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等10项专题工作。严格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对9件拟作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机制,注重听取律师意见,促进自身公正司法。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案件信息公开网等平台,及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7条,公开法律文书736份,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04件,接受网络监督。

(五)注重强基固本与司法改革相结合,始终坚持做公平廉洁的践行者

1、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做到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查摆短板、补齐短板”、“以案为戒、正风肃纪”等教育专项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干部自觉当标杆、作示范,积极查找自身问题并抓好整改落实,大大提高了领导班子科学决策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2、抓学习重实效强素质。班子成员带头上专题党课16次,支部组织学习39次。积极撰写心得体会63篇,将专题教育融入日常教育。开展“缅怀革命烈士,做合格党员”主题党日活动,打牢思想根基。打造文化主阵地,投入资金44万元,建立了图书室、健身房、电子阅览室,新购各类书籍3000余册,丰富了干警精神文化需求,筑牢了干警“严以修身”的基础。加大网络宣传力度,利用网络平台公众微信号扩大对外影响,今年十月我院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排行榜排名位居全省第1名,全国第10名。

3、抓改革强推进保运行。2014年1月,我院分别被高检院和省院纳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内部整合改革试点单位。院党组结合院情,按照“横向大部制,纵向扁平化”的思路,将原来的25个内设机构整合为9个部。按照全省检察官遴选的统一部署,遴选了30名检察官。并对全体检察人员进行了分类管理,实行司法办案责任制,办案采取固定、临时、指定办案组模式,打破原有部门的界限和壁垒,实现了人力资源合理充分利用。

二、2016年主要工作

五年来,特别是2016年的工作成绩斐然,亮点纷呈: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主动。选派30名优秀检察官,深入工业园区开展法治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40余人次,受理行贿档案查询952次。成立服务非公企业联络办公室,与市工商业联合会共商出台了《关于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撰写《对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的调查与思考》的调查报告先后被市委、政府主要领导、省院王晋检察长审阅后对报告作出了重要批示,并被最高检采用向全国转发。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曝光后,我院第一时间与市卫计局、药监局、公安局等部门进行工作对接,建立信息通报、信息共享机制,防止问题疫苗流入本市。大力推进“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和“电子卷宗”应用,以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质效。目前,我院与34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有效地保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运用宽严相济政策更加灵活。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186件262人,与去年相比上升25%和14%;批捕151件176人,与去年相比下降30%和41%;不捕40件49人,与去年相比上升21%和27%。不批准逮捕案件公开审查4件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48件270人,与去年相比下降27%和37%;提起公诉218件236人,与去年相比下降28%和32%。决定不起诉18人。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8件17人。依法快速对“火烧连车”案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嫌疑人郝某某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韦某某、吴某某等9人贩卖、运输毒品1600余克特大涉毒案,采取提前介入侦查活动,依法上呈随州市院审查起诉。同时,对轻刑案件,坚持教育、感化和挽救方针,实行轻微刑事案件不捕直诉、刑事和解等方式,对2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组织召开不公开训诫会,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查办预防职务犯罪更加强劲。在依法办理省院交办案件的同时,积极查办本地职务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26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0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人。如依法查办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招标中心前后两任主任易某某、罗某某贪污受贿10余万元案、黄石市副市长刘某某受贿500余万元案;原郝店镇政府办公室主任李某某滥用职权案、郝店镇国土资源所所长黄某某玩忽职守等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讲座13场次,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7场次,接受预防咨询60人次,开展立项预防调查3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份。受理有关单位和个人行贿档案查询1473件。

(四)拓展诉讼监督领域更加宽泛。立案监督案件共11件11人。其中,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案件8件8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1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件2人。共追捕犯罪嫌疑人22人,非法证据排除案件4件,发出纠正违法意见书8份,提出刑事抗诉1件2人。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6件。其中,向上级院提请抗诉、审判程序违法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各1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在执行活动监督中,依法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缓刑罪犯案件共4件。积极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财产刑执行检察”专项活动,集中清理出邹某某贩卖毒品案、曹某某猥亵儿童等案件,确保了刑罚的正确实施。

(五)检务保障工作运转更加高效。加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与相关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了对案件质量的实时监控和对侦查活动的全程监督。共办理法医文证审查9件,司法会计鉴定3件,同步录音录像53件,法警大队出警271人次,对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全方位支持。

(六)落实检察改革步伐更加有力。始终遵循司法活动规律和检察运行规律,按照省院《关于实行全省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置报省院备案的审查制度的通知》精神,积极落实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结合广水检察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实施细则。30名检察人员首次确定计入员额,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已经到岗全面履职。目前,新型办案组织和新型工作机制均已步入正轨,运转正常。9名司法警察职务套改和52名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套改工作已呈报上级备案审批。

(七)检察队伍建设水平更加凸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组织干警用心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深入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组织各类专业培训187人次。始终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广大检察干警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担当空前强化。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求真务实、团结拼搏,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这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关心帮助、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事业的各级领导和各界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许多不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还有差距,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少数干警还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岗位。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检察工作发展。对此,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和改进。

三、今后五年工作主要任务

做好今后五年的检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以服务广水跨越发展为目标,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着力加强检察业务工作,全面从严治检,持续深化检察改革,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保证。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必须在检察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重大案件办理等情况。认真落实人大交办事项、审议和决议,征求并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始终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广水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依法妥善处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出现的新型案件,依法惩治犯罪者,保护无辜者,支持创业者,挽救失足者,教育失误者。

(三)始终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责任。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的同时,加强源头治理,把法律监督职能向修复社会关系、预防减少犯罪、社会管理创新延伸,建立健全重大敏感案件评估预警机制,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厉打击“三堵五闹”、“四强六霸”、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犯罪。严惩报复社会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健全对“偷拐骗抢”、“黄赌毒”等犯罪的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

(四)始终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宗旨。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努力使司法过程变成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过程。加强以人为本、司法为民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不断改进司法作风,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实现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

(五)始终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中心。加大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的监督力度。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插手经济纠纷等犯罪行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的有机结合;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进一步加强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

(六)始终坚持把司法改革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抓手。进一步完善对各类人员的业绩考评和监督管理制度,充分调动检察干警履职积极性,促进司法责任制落地生根。进一步抓好政府购买服务的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的分解、管理工作,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检察改革成果精准落地。

(七)始终坚持把强基固本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求。坚持把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以公正廉洁司法为核心,强化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真正做到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能力素质、锤炼品德意志、确保公正廉洁。主动适应新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从严治检,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单位和个人“零违纪”。

四、2017年工作主要任务

2017年,我们工作主要任务如下:

(一)继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重点办理省、市交办案件和查办本地贪污贿赂案件,进一步扩大规模。严厉打击不作为、乱作为的渎职侵权职务犯罪。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继续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大案、要案。

(二)继续加强和改进刑检工作。完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机制,注重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扎实推进“两法衔接”和“电子卷宗”工作,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牢固树立监督为本的观念,不断提高诉讼监督水平和实效。

(三)迅速完善检察工作运行机制。我院党组已经多次在党组会上研究讨论工作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加强我院各部门之间的横向、纵向联系,同时多向市委、人大、政府、政协汇报工作,解决制约工作发展的运行机制问题。

(四)强化对干警的教育培训。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干警参加培训,严明培训纪律,做好培训的组织、登记和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各部门的“传、帮、带”活动,使一批优秀的检察人员脱颖而出。

(五)加快推进“争先创优”活动。我们将继续推进“争先创优”活动,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评价标准评选各类优秀检察人员,传递检察工作正能量。

(六)加强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和本院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挖掘内部潜力,扎实开展好调研、宣传、信息工作。

各位代表,在加快广水经济建设的进程中,人民检察院肩负着重大责任。我院将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认真履职,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努力开创我市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广水在更高起点上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