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0日在广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曹永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稳中有进。先后被湖北省精神文明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检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委宣传部、司法厅、湖北省普法工作办公室评为湖北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继续保持“省特级”。2件案件分别被高检院、省院作为优秀指导案例。8人被上级检察机关、市委、政府评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广水市委、政府评为党建、综治法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
一、积极服务大局,谱写广水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始终与市委、市政府同心同向,推动检察工作与广水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一)坚持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如办理法人代表胡某某伙同赵某等8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中,涉案金额1355万余元,税额231万余元,用于抵扣公司税款。通过办理此类案件,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在脱贫攻坚方面,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共筹集帮扶资金90余万元,用于驻村建设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文化广场和扶贫产业发展。在污染防治方面,涉及环保领域公益诉讼立案40件,不断强化检察环节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努力营造民营企业法治环境。贯彻“除虫护花”“依法容错”等工作机制,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健康的法治环境。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座谈会,邀请多家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和创新型企业参会,共同协商如何更好服务我市创新发展大局。同时,走访相关行政执法单位35次,走访相关企业36次,建立“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检察服务工作站,保障创新型企业合法权益。
(三)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检察官以案释法和法律文书释法析理力度,将办理的典型案件过程通过“两微一端”向外界发布,形成“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应。大力开展“十进十建”活动,法治讲座5次。相继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等检察公众开放日活动,推动公众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共识。
二、严厉打击犯罪,保障社会平安稳定取得新成效
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美好生活的更高期待,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一)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55件316人,与去年同比上升29%和30%;批准逮捕226件277人,与去年同比上升35%和43%;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10件508人,与去年同比上升15%和25%;提起公诉361件438人,与去年同比上升16%和44%。坚持稳、准、狠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全力配合纪委监委办案,严厉打击职务犯罪,受理监委移送案件5件5人,提起公诉5件5人。办理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18件53人。如办理程某某、张某某等15人采用“仙人跳”方式疯狂作案17起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精准快速对故意杀人、抢劫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有效的维护了社会治安。对39件主观恶性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且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有效减少社会对抗。
(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召开8次党组会、6次检委会进行研究部署和统筹调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学习参考高检院编发的5起指导案例,并送当地党委政法委、法院、公安机关参阅,促进形成共识。坚持“破网打伞”“缴财断血”,全面查清涉案财产,随案移送起诉,做到凡是违法犯罪所得及产生的孳息,都追干索尽,坚决摧毁黑恶犯罪的经济基础。依法追诉涉黑漏犯1人,办理涉恶犯罪案件3件21人。如对被告人宋某某等4人恶势力犯罪团伙依法提起公诉,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扎实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共办理 24 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及时纠正在社区矫正、刑事执行活动、财产刑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各5件。依法对缓刑期间再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件。如被告人刘某某因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执行社区矫正后,又与王某某发生争执并将其打伤,我院遂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其提起公诉,最终被告人刘某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三、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秩序和谐稳定取得新发展
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强化法律监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保障法律的正确有效实施。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纠正漏捕4人,纠正漏诉5人,量刑建议采纳率96%。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5件29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23件,公安机关主动立案19件,监督撤案2件2人,提前介入9件,向侦查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7份,启动法律调查机制7次。不捕25件35人,不诉52件57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2次,在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法律适用等方面形成良性沟通,形成司法共识,维护了司法公正。
(二)加大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受理涉罪未成年人犯罪审查逮捕6件11人,批准逮捕3件8人;受理审查起诉9件22人,提起公诉8件23人。决定不起诉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亲情会见10次,法律援助12次,帮教考察4人,犯罪记录封存14人,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起诉强奸、猥亵儿童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3件3人。起诉侵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犯罪48件65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接待全市中小学校学生参观学习47次,在校学生11033人。发放法治教育宣传资料170份,举办以“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公众开放日活动,让青少年在潜移默化中树立法治意识。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访91件102人(次),其中涉法涉诉信访22件26人(次)。深化“逢四说事”活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5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5人。如办理了周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帮助其申领司法救助金3万元。配合市纪委监委处理复查疑难信访案件5件5人。受理的3件申请立案监督信访案件,通过与侦查部门沟通,使信访人的诉求在法定期限内得到了及时、满意的答复。
四、守护公益民生,推进民行检察工作实现新突破
坚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积极当好市委、市政府的“法治参谋”,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一)不断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共受理民事案件6件,其中民事再审案件1件,民事审判监督案件1件,民事执行案件 4件。共提出检察建议5件,不支持监督1件。如我院依法对朱某某与宿某某、吴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得到人民法院采纳,该案经再审获改判,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开展行政执行检察工作。共受理行政案件8件,其中行政违法案件1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7件,共提出检察建议8件。如对某局在刘某某、何某某等非法采砂案中,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损害了国家利益,我院依法向某局提出了检察建议,某局迅速回复并采纳了检察建议。
(三)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以“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土地违法”“林地保护”“建筑垃圾清理”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将公益诉讼工作做优做强。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1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4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如对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面积100余亩,毁坏林地的违法行为,我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讼请求得到人民法院全部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五、夯实自身基础,奋力打造过硬队伍营造新气象
始终以“苦练内功重自强”的自省,蹄疾步稳推进各项改革,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建设,助力新时代检察工作全面均衡发展。
(一)狠抓政治和素能建设。积极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省市院各类培训72人次,学习经验交流会14次,开展岗位练兵5次。构建“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亲自抓,支部书记具体抓”的责任体系,推行党建工作清单化管理模式,完善党建考核评价机制,层层传导压实责任。党组书记带头上党课14次,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交心谈心等方式,提高集体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狠抓纪律作风不松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列举纪律廉洁清单,一一对照,要求全院干警对号入座,对发现有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开展节假日纪律作风检查12次。针对会风会纪、上班考勤等存在的问题,印发检务督查通报3期。
(三)狠抓司法规范化建设。按照随州市院年初部署,积极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运用案件质量巡查、案件质量评查和专项督查,评查各类案件57件,及时整改不规范司法问题。共受理登记各类案件773件,制作电子卷宗679件891卷 10万余页, 电子卷宗制作率达到100%。做好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接待,及时安排听取意见、阅卷等事项。通过常规抽查、重点评查等方式,案件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四)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目前,内设机构设置已经完成,确立了部门负责人,办案组和岗位设置全部调整到位。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实行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择优遴选的3名员额检察官已到岗履职。进一步细化、完善权力清单,正副检察长带头办案50件。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244件269人,适用速裁程序44件。全面实行刑事案件“捕诉合一”办案模式,提升了办案效率。
六、围绕提升公信,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彰显新力度
强化检务公开力度,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建设阳光检察。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做好与人大和人大代表沟通联系。向人大专题报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建议,全面落实整改意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各类检务活动,进一步规范与人大代表联系方式。坚持把检察机关重大的工作部署、开展的重大检察活动、重大案件查处等情况,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发布,让人大代表了解检察机关职能,能更好的进行监督。《走访人大代表获取检察新动能》等一批优秀微信作品在高检院“人民监督”平台转发,受到一致好评。
(二)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向市政协、市委统战部、工商联、各民主党派负责人通报全市检察工作情况。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征求意见建议,强化人民监督员对案件办理过程的有效监督。共组织人民监督员评议不起诉案件5次,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检务活动7次。切实维护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和律师合法、正当的诉讼权利,共安排律师阅卷76件次。
(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整合检察工作职能,通过“键对键”与“面对面”相结合,实现“最多跑一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向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实在的检察服务,提升了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满意度。加大检务公开和案例发布力度,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06条、法律文书366份,重要案件信息39条。“广检在线”官方微信公众号编发205期,发布动态信息176条,让检察监督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案释法传播检察正能量。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凝聚了全体检察人员的心血和汗水,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当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体制改革后,少数干警的思想认识、司法理念、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形势变化,思想政治工作还有待及时跟进;二是检察队伍结构不优,员额检察官配置比例偏低,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三是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发展还不够全面、均衡,法律监督成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努力逐步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锻造过硬队伍为手段,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广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努力: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把准检察正确方向。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政治规矩,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人大意识,认真落实人大决议,主动接受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法律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更多、更实的获得感。
二是积极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找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作为。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扰乱市场秩序、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犯罪,支持民营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在“破网打伞”“缴财断血”上持续发力。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三是履行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厉打击涉暴、涉毒、涉黑涉恶等刑事犯罪,加大对网络传销、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力度。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围绕“三城同创”建设,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将民事行政司法触角延伸到各个角落,加大公益诉讼专项检察监督力度。持续做好涉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是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上下功夫,进一步优化办案组配置,推进和完善新型办案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确保案件质量。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大力适用速裁案件。严格审批退回补充侦查程序,有效降低“案-件比”,提高司法效能。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政治建检,以党建带队建,加强理想信念、党纪法规教育,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文化育检,以先进文化引领干警争做文明、高尚、有法治信仰的法律卫士。坚持业务立检,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培养学习型干部,提升队伍素能。坚持科技兴检,全力抓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努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
各位代表,使命催人奋进,发展任重道远。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只争朝夕的急迫感和时不我待的危机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和争创一流的信心决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更高的起点上谋划检察工作,用更大的力度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