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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字号:    】        时间:2021-03-01      

第一部分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第三部分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检察权,按照省、市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履行侦查工作以及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工作;依法办理公益诉讼工作、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受理单位和个人的举报、控告、申诉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规范检察技术、信息化和计划财务装备工作;负责检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等工作;负责其它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内部机构设置

广水院有9个内设机构,具体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1年部门预算广水市人民检察院仅本级1家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2366.6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2366.65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1924.6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81.4%;项目支出442.0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18.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262.6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9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4.4%。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额为2366.65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39.2万元,增加1.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一个房屋维修项目。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36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66.65万元;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66.6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262.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万元。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366.65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0.4%,增加主要原因为新增了房屋维修专项资金和新招录雇员制书记员工资。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1924.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620.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04万元;项目支出442.0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262.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万元。

五、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5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2.5万元,下降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坚持厉行节约、制止铺张浪费,加强财务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控制压缩“三公”经费。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万元,同比减少1.5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304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2.4%,增加主要原因为2020年公用经费严重不足,未足额编制,2021年按正常支出需求编制预算,具体如下: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8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29.7万元、差旅费25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租赁费5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27万元、福利费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8万元。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广水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为39.7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1.8%。与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相比,下降26%,下降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较2020年有所提高,部分未达到采购限额的商品和服务不需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42.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42.75万元。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广水市人民检察院预算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设置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预算绩效管理项目3个,具体为:综合运转保障专项经费、信息化设备维修维护费、检察业务专项经费。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水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