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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地里的樟树“搬家了”

【字号:    】        时间:2025-04-11      

“你在我园子里面栽个什么树?”2024年4月23日,陈大哥回家发现邻居舒大哥准备在自家的花生地里种樟树。他拿上锄头去舒大哥门前理论,二人争执过程中,陈大哥用锄头顶了站在水泥斜坡上的舒大哥,导致舒大哥头部受伤、腰椎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2024年5月21日,该案移送至广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考虑到该案属于邻里纠纷,若简单“一诉了之”,不仅无法修复受损的邻里关系,还极有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为从根源化解矛盾,承办检察官实地走访,调查樟树为何偏偏要种在花生地里背后的原因。

“去年10月,他觉得我门前的两棵樟树长大会把他家鸡场的墙壁顶倒,就擅自把树给砍了。”舒大哥对检察官诉说道。原来双方之前因砍伐樟树已发生多次争吵,心生间隙,才有了舒大哥在陈大哥花生地里种樟树这一行为。

为了从源头化解矛盾,承办检察官依托该院人民调解室和驻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联合当地社区干部、办案民警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矛盾化解工作。经过针对性释法说理与情绪疏导,双方当事人回归理性,主动配合调解工作,最终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为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该院依职权启动检察听证程序,由承办检察官组织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就该起故意伤害案拟不起诉召开公开听证会,通过听证审查促进法律监督质效与司法公信力同步提升。听证会上,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案件具体情况,就查明的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听证事项作详细说明,经过充分讨论评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广水市检察院对该案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相对不起诉处理更有利于促进双方修复破损的邻里关系,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法理情相统一。

“检察机关在办理邻里纠纷案件时,既要解决群众的矛盾纠纷,更要注重巩固矛盾纠纷化解成效。”该案承办检察官刘建波说道。

2025年4月,检察官前往被害人舒大哥家中,了解其诉求落实情况和近期生活状况,陈大哥和舒大哥恢复了往日和睦的邻里关系,樟树也从花生地里“搬家了”。

“小案”不小办,近年来,广水市检察院聚焦“小案件”里的“大民生”,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该院人民调解室和驻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不断探索完善刑事案件的矛盾化解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以高质效办案促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